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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08﹞21号)、湖北省教育厅学年注册工作要求《湖北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现将2023—2024学年电子注册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册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不含开学办理学籍异动学生)。

二、注册内容

学年电子注册包括在校生(不含2023年入学新生)新学年学籍注册和对上一学年学籍变动情况进行电子标注。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信网标注为暂缓注册。

2.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取消学籍。

3.学生仔细核对《2023-2024学年注册核对表核对表》,信息无误,本人签字,信息有误用红笔标出,再签字,并填写《2023-2024学年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变更汇总表》。

4.2023-2024学年注册核对表纸质版、暂缓注册报告、信息变更汇总表电子版于2023年9月25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B311办公室)。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39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