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08﹞21号)、湖北省教育厅学年注册工作要求和《湖北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现将2022—2023学年电子注册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册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不含开学办理学籍异动学生)。
二、注册内容
学年电子注册内容包含大二及大二年级以上在校生新学年学籍注册以及对上一学年学籍变动情况进行电子标注。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2.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取消学籍;复学到2022级的学生于9月13、14日两天办理复学手续;
3.学生仔细核对《2022-2023学年注册核对表核对表》,信息无误,本人签字,信息有误用红笔标出,再签字,并填写《2022-2023学年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变更汇总表》。未返校的学生请辅导员与学生仔细核对后代签字。
4.2022-2023学年注册核对表纸质版及信息变更汇总表电子版于2022年9月20日前以学院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科(B311办公室)。
湖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