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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立足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面总结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启动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全面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构建“三全育人”教育体系,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价值引领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课程思政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把立德树人内化到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毕业要求等方面。构建“大思政课”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坚持价值观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协调统一,切实增强学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完善五育并举教育体系,注重能力培养

 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完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体系。将体育、美育、劳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建设,明确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毕业学分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自我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表达能力、知识重构能力、信息技术及数据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崇尚学习、爱学习、会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养成。

   (三)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知识传授

 充分尊重学生成长规律,以引导和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推动“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融合,加强线上教学资源建设,提高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根据国家质量标准和各类专业认证标准,结合职业资格考试和岗位素质要求,按照反向设计、正向实施原则,强化理论基础,突出科教融合,加强通识教育,增强专业教育。按照“先宽后深”原则,有效融合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拓宽培养口径,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创新能力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坚持以需求产出为导向,凸出特色优势

 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地区教育发展需求,满足行业需要。围绕学校办学总体定位,对标国家一流、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依托中医药等特色优势学科,按照“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任务要求,结合以“新医科”为主的“四新”建设要求,推进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新医科、新文科、新工科教育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与创新。将专业特色融入到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中,设置具有系统性、前瞻性、特色鲜明、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体系,充分凸显“中医药+”、“+中医药”的学科融合优势。

 (五)坚持高质量高标准要求,确保科学规范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各类专业认证标准,结合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审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各标准的符合度,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明确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的对应关系、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的对应关系,科学、规范设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充分彰显中医药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凝练培养目标,明晰毕业要求

 以培养拔尖创新型、卓越应用型、交叉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凸显专业特色。落实“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聚焦“双一流”建设,结合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及各类专业认证标准;基于调研包括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教育及卫生机构、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学生家长等,广泛深入征求意见,研究制定能够有效实现培养目标的毕业要求。梳理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以及课程设置对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作用,准确把握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以及各门课程与毕业要求之间的对应关系,进一步凝练培养目标,明晰毕业要求。

   (二)优化课程设置,完善课程体系

 厘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设置的前后逻辑关系,合理设置课程开课学期及总学时。探索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本科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中医药类专业应适当增加经典课程学时,鼓励中医学基础课程及经典类课程打破教研室壁垒,结合临床课程内容深入研究课程整合融合,减少重复内容;鼓励其他专业与行业、企业开发新课程,淘汰过时课程。调整优化理论和实验学时比例,以修订完善实验大纲为抓手,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比重。落实《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美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体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完善劳动教育、美育、体育课程设置。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三)梳理课程内容,拓展课程深度

 全面梳理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加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研究,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建设质量。加强“两性一度”一流课程建设,加大课程培育力度,争取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强化科研育人功能,正确认识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关系,及时把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学习的评价。教学设计中应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提高课程学习的挑战度,围绕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四)改革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数字化手段,创新“互联网+环境下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学效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课程内涵建设,构建在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地位,为学生构建自主学习、主动探索的育人环境。每门课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不超过5%的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促进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线上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混合式课程应提供适用于本校学生的特色化教学视频、在线作业、在线测验、在线讨论等。课堂上学生线上学习时间占教学时间的比例建议为20%~30%,充分体现教育教学改革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成果,着力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五)医教产学研相结合,切实加强实践教学

 加强校医协同、校企协作。把早跟师、早临床、师承教育贯穿实践教学始终,强化中医思维,加强实践技能操作训练和考核;非医学类专业可根据自身专业特色,强化双思维培养,培养传承有特色,创新有基础,实践有能力的复合创新型人才。各专业可以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开展多样的实习形式改革,并制订详细实习计划与方案,确保实习的质量与成效。同时,加强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性和教学质量监控。认证与评估专业应参照专业认证或评估要求执行。

   (六)满足学生个性需求,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基础课程结构和人才市场需求,积极思考辅修双学位工作,具备条件的专业应同时制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满足学生多样性、个性化培养需要。辅修非医学类专业课程总学分不低于55分,辅修医学类专业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5分,课程设置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前提下,修读完辅修专业的课程并取得学分,同时完成辅修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七)优化考核评价方式,完善形成性评价体系

 以课程考试大纲、课程形成性评价方案为抓手,改进学生学业评价方式,完善课程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计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和考核过程。适当提高学业挑战度,进一步推动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考核方式改革,使学生的“学习成绩”客观真实反映“学习成效”。鼓励多元化过程性考核方式,突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医学专业应进一步运用中医经典等级考试、中医师岗位胜任力、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等考试结果分析指导教学;其他专业可以利用行业内相应职业能力认证考试数据分析结果指导教学。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考核方式改革。

  四、具体要求

 (一)学制

 本科教学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设定非医学类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医学类本科基本学制为5年。

   (二)学期及教学周设置

 本科教学每学年实行春季、秋季两学期制。原则上每学期设置19周,其中17周教学,2周考试。

   (三)学分计算方法

  1.课程每16个学时计1学分;学分取小数点后一位数的5值。

  2.毕业实习、毕业设计、预实习、教学实习、军事训练等集中组织的社会实践,每周计1学分。

   (四)课程性质

 课程按修读性质要求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性质。

   (五)课程类别

  1.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类。

  2.选修课包含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专业限选课三类。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课程设置

    1.必修课总学时

 各专业必修课程总学时在不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中所规定最低学时数的同时,原则上不应超过下表所列专业必修课程总学时数。

序号

专业

总学时

序号

专业

总学时

1

中西医临床医学

≤3200

23

康复治疗学

≤2600

2

中西医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24

健康服务与管理

3

中医学(5+3中西医结合方向)

25

运动康复

4

针灸推拿学

26

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学方向)

5

中医骨伤科学

27

应用心理学

6

针灸推拿学(针刀医学方向)

28

汉语国际教育

7

中医学(5+3针灸推拿学方向)

29

药事管理

8

针灸推拿学(教改)

30

保险学

9

中医学

31

市场营销

10

中医学(5+3)

32

国际商务

11

中医学(时珍国医特色班)

33

物流管理

12

中医学(美容与康复方向)

34

公共事业管理

13

药物制剂

≤2800

35

助产学

14

药学

36

护理学

15

制药工程

37

医学实验技术

16

中药制药

38

医学影像技术

17

中药资源与开发

39

卫生检验与检疫

18

中药学

40

医学检验技术

19

物联网工程

41

生物技术

20

医学信息工程

42

食品质量与安全

21

商务英语

4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2

英语





   2.必修课周学时

各专业必修课每学期的周学时数原则上不超过25学时。周学时数=学期总学时数÷17周。

   3.课程结构比例设置

课程性质

课程类别

学时学分占比

必修课

公共基础课

20%~35%

专业基础课

30%~45%

专业课

30%~45%

选修课

专业限选课

公共选修课

4年制修满6学分,5年制、8年制修满8学分。其中美育艺术类不少于2学分。

通识选修课

  4.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学时

理论

学时

实验(践)

学时

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

学分

修读

学期

开课

单位

军事训练

2周




2

1

武装部

军事理论

32

20

10

2

2

1

马院

思想道德与法治

48

40

6

2

3

1

马院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48

40

6

2

3

2

马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8

40

6

2

3

3

马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8

40

6

2

3

4

马院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48

40

6

2

3

4

马院

形势与政策(一)

8

6


2

0.5

1

马院

形势与政策(二)

8

6


2

0.5

2

马院

形势与政策(三)

8

6


2

0.5

3

马院

形势与政策(四)

8

6


2

0.5

4

马院


  5.通识必修类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

学时

实验(践)

学时

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

学分

修读

学期

开课

单位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32

18

12

2

2

1

人文

信息技术基础及应用

48

24

24


3

1/2

信工

大学英语(一)

56

28

24

4

3.5

1

外语

大学英语(二)

56

28

24

4

3.5

2

外语

专业英语

(医学英语、人文英语)

56

28

24

4

3.5

3/4

外语

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

32

18

12

2

2

2

马院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

32

18

12

2

2

6

马院

劳动教育

32

6

24

2

2

1

学工部

   6.体育课程设置

课程

总学时

理论

学时

实验(践)

学时

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

学分

修读

学期

开课

单位

体育(一)

36


34

2

2

1

体院

体育(二)

36


34

2

2

2

体院

体育(三)

36


34

2

2

3

体院

体育(四)

36


34

2

2

4

体院

要求修满体育必修课程学分且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7.专业课程设置

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设置,同时确定8至15门专业核心课程。

   8.综合实践教学环节设置

类别

实践内容

课程性质

学分

备注

综合实践

军事训练

必修

2学分


社会实践

必修

2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

必修

2学分


劳动教育实践

必修

2学分


综合实训、预实习、

毕业实习

必修

每周计1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

必修

6学分


9.创新创业及第二课堂

    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参加学科竞赛和校园文体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教育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实行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实现全校第二课堂活动网上发布、记录、认证、评价一体化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五、修订说明

   (一)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在2019版基础上进行修订。各专业应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中对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培养规格、课程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落实相关专业认证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可以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20版)》

   (二)各开课单位须提前做好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修订教学大纲。将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更新完善教学内容;适当提高课程实验(实践)学时比例,修订实验大纲,扩大综合、设计性与研究性的实验项目比例,减少验证或操作性实验项目的比例。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应遵循产出导向原则,围绕课程目标以及与之对应的毕业要求制定。

   (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按附件1统一格式进行修订。

1培养目标2)学制与授予学位3)核心课程;(4)课程模块;(5主要实践教学环节;(6)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条件;(7)学时学分比例;(8)课程进表。

   (四)各专业在制定教学计划时,要求各学期总学时分布相对均衡。除不同专业大类的课程教学要求不同外,同类专业的同一门课程的名称及学时应一致,并首选现有课程库中已有课程,同时鼓励开设双语课程。

六、工作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突出人才培养鲜明特色的重要文件,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

   (一)各学院在院长领导下,分管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专业负责人具体实施,广泛调研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认真组织相关学科专业教师、重点学科基础课程主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毕业校友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讨论,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学院应群策群力,对每个专业深入开展其他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工作,收集不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培养计划。充分调研收集其他中医药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方案,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分析报告。

   (三)每个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应充分征求校内外行业专家意见,如校外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专业认证评审专家、企业专家等,对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核论证。

   (四)学院组织修订完善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论证并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交的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后发布实施。新版人才培养方案拟从2023级新生开始实施。

七、其他

    以本指导性意见为依据修订形成的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适用于2023年及此后招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本意见未涉及的内容,可以参照以前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