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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临床类专业毕业实习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6-08-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现代中医有药人才的要求,提高医学临床类专业学生主体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水平,特制定毕业实习考核办法。

一 、指导思想

系统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知识、中医经典理论和中医药实践技能,夯实专业基础理论功底,强化中医思维方式和临床技能的训练,提高临床技能的训练,提高临床综合应用能力。

二、考核对象

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中医骨伤科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进入毕业实习阶段的本科学生。

三、考核内容

(一)实践能力;

(二)理论知识:包括中药、方剂、针灸、内经、伤寒、瘟病、今匮;

(三)综合应用能力;

(四)毕业论文;

(五)综合鉴定。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核

以实践技能操作为主,辅以提问口试。采用实践性题目抽签考核法、典型病案分析考核法、电视录象考核法、实际病人操作法,在门诊、病房或实验室进行单生考核,于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完成,由所在实习单位安排。

(二)理论知识考核

理论知识考核包括中药、方剂、针灸、内经、伤寒、温病、金匮等科目必须掌握和熟记的内容,采用合卷命题方式笔试答卷。考核于毕业实习结束回校后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综合应用能力考核

采用笔试答卷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病案分析能力及诊疗方案、护理措施处置能力。

考核内容: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内科学、西医内科学;针灸推拿专业——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治疗学;中医骨伤科学专业——中医内科学、骨伤治疗学;护理学专业——基础护理学、临床护理学。考核于毕业实习结束返校后进行,由教务处同意安排。

(四)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是临床实践运用的内容,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于每年5月底上交系部(院),由系部(院)组织评阅和答辩。

(五)综合鉴定

以《实习守则》为依据,综合考评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主要表现,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毕业实习计划完成情况及各实习科目出科鉴定情况。

2、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医德医风和组织纪律。

3、实习鉴定表、试诊本的记载及评语(详见综合鉴定评分表)。

综合鉴定由教务处和各系部(院)组成考评组,以出科考核表、实习鉴定表、试诊本为依据,按评分标准逐一评分。时间安排在六月上、中旬,与实践技能考核同步进行。

五、考核成绩处理

各项考核结果均纳入学分制管理,每项考核合格记1学分,五项合格共计5学分,为考核合格总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纳入学生在校学习成绩综合测评。

毕业实习考核合格作为毕业条件之一,五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作肄业处理。不合格者,可在意念后申请补考一次,补考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仍不合格者,不再补考。

六、本办法从2000级医学类本科专业毕业实习学生开始执行,医学类专科和七年制毕业考核按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