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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6-08-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实践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活动。为了加强学生实践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践教学内容

(一)临床医学类本科生:

1、社会实践:进行“党的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实践、‘公民道德’”的学习宣传实践、卫生志愿服务、科技支农、新农村政策宣讲、企业帮扶、文化宣传、法律普及、支教扫盲、环境保护、社会调查和“红色之旅”革命传统教育等。

2、预实习:了解医院管理概况、医事法规和基层医疗卫生状况;或了解医院工作基本规程、诊疗与操作基本流程及护理工作流程;或了解接诊基本常识、医患沟通技巧、中医四诊要点、方药运用特点及科室诊疗特点等方面内容。

3、教学实习:进入中医病房、西医病房、中药房或针灸推拿科等科室将已学习的基础理论知识结合临床实践加以巩固,增加感性知识。

4、毕业实习:系统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知识、中医经典理论和中医药实践技能,夯实专业基础理论功底,强化中医思维方式和临床技能的训练,提高临床技能的训练,提高临床综合应用能力。并完成毕业论文。

(二)其它专业本科生:

1、社会实践:同医学类本科生。

2、毕业实习:

药学类专业实习内容主要包括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药学研究、药厂GMP认证、医院制剂、药品物流和管理等。结合医疗、生产、科研进行实践教学,重点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检验专业毕业实习内容是培养学生在医学检验技术及医学类实验室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应对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信息类专业毕业实习内容是通过一段时间在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等相关岗位上的具体操作练习,了解实际工作中单位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的具体工作流程及不同模式,从而使已学过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文科及管理学科专业实习内容主要是赴相关企事业单位实习,掌握相关知识,了解企业的管理、生产经营方式及运行规律,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知识及内容,力求通过实习进一步巩固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并在实践中锻炼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科生均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由其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制定本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方案,指导实习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具体管理参照《湖北中医药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三)专科生实践教学内容参照本科生执行。

二、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

实践教学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分工负责,协同完成。

(一)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制定实习教学大纲,下达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安排计划;

2、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3、规划和实施实习基地建设,按要求对拟建的实习基地情况进行考察、评估;

4、不定期召开实践教学工作会议;定期组织赴实习基地慰问巡视;

5、负责安排毕业实习考核和考核成绩归档;

6、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教学基地的建设管理,做好新增教学基地的审核、协议签署和挂牌工作,加强实习教学工作经验交流;

7、组织学校“优秀教学基地”和“优秀带教教师”等评选和审核工作;

8、组织“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及评选工作;

9、做好实习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及实习教学经费的管理工作。

(二)各学院职责:

1、实践教学是二级学院的主要教学工作之一,实行学院院长负责制,由各学院具体负责毕业实习生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2、根据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安排计划,制定具体安排方案;

3、负责做好学生社会实践、预实习、教学实习及毕业实习前的动员和安全、纪律教育;

4、负责实习生思想、安全、纪律教育工作。协同实习单位解决实习生学习、生活上的问题,主动对实习基地的实习学生进行管理;

5、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及时发现并处理实习期间发生的问题;

6、各学院成立实践教学检查小组,将实习单位责任到人,并且每年至少两次赴实习基地进行实践教学检查;

7、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题,并一年至少两次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组织实施毕业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三)实习单位职责:

1、实行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分管实习教学工作责任人)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带教科室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2、由一名单位领导作为实习单位工作责任人分管实习教学工作,将教学工作列为本单位的常规性工作,建立分管领导定期检查、研究教学工作的制度,提高本单位职工的教学意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3、实习全程管理由单位教学管理部门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学管理干部,担任实习生的兼职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实习教学、行政管理和生活安排等工作,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4、选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好,业务技术高,带教认真负责的教师,承担实习带教任务;

5、 按照学校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具体安排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

6、召开师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带教教师和实习生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实习教学效果和质量,开展师生互评活动,相互激励,促进教学相长;

7、认真组织完成实习生的考核、实习鉴定及评优工作;

8、及时向学校反馈实习学生情况,积极为学校实习工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带教科室职责:

1、对实习生进行入科教育,介绍科室情况以及有关规定,安排实习生工作;

2、组织科室教学活动,强化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实习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检查教师带教和实习生实习情况,落实实习大纲的完成,不断总结交流经验,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明确实习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深入了解实习生思想政治、实习态度、工作纪律等表现,发现问题及时疏导、教育和批评指正;

5、建立汇报制度,科室主任(主管)及时向单位教学管理部门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五) 实习带教教师职责:

1、强化教学意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实习生思想上正确引导,业务上从严要求,工作上一丝不苟,培养实习生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实习生进入科室,带教教师负责介绍科室基本情况,规章制度,注意事项,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3、熟知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紧扣教学大纲进行带教,并做好实习生各类文书书写的检查和修改工作;

4、强化实习生的基本技能操作训练,要求实习生掌握实习大纲规定的各种基本操作技术;

5、听取实习生的意见和合理性建议,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三、实习学生的管理

1、实习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实习计划和安排按时到达实习基地,服从实习基地的领导安排,遵守实习基地的劳动纪律,不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不得违规乱拉电线和使用电器,不得私自外出游泳或旅游;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患者,虚心学习,按照实习守则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2、节假日听从实习单位安排或原地休息,不得擅离实习基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充分理由不得擅自延迟到岗或提前离岗。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外留宿。在集中安排住宿的实习基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外租房住宿。

4、实习期间因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履行相应请假手续。参照《湖北中医药大学实习守则》相关规定。

5、实习生因就业需要转实习点,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报教务处核准,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实习单位者,一律按旷实习论处,其成绩以零分计。

四、实习考核

各专业实习学生各阶段实践结束返校后,根据各专业实习计划中制定的实习学生考核内容进行实践考核。

(一)社会实践考核:各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本学院学生的“社会实践表”及实践活动论文或调查报告完成情况进行成绩评分,并将评分记录及有关材料送交学工处(校团委)。

(二)预实习考核:大二学年暑假结束后,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预实习报告(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实习总结与体会等)进行评阅。

(三)教学实习考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生的教学实习体会、综合鉴定、试诊本进行评阅,并将成绩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四)毕业实习考核:

1、临床医学类本科专业:

1)综合应用能力

第一站:辨证论治考试为书面辨证论治(45分钟);

提供一个病例资料,要求考生完成四诊摘要、辨证分析(病因、病机、病位、病性)中医类证鉴别,提出中医、西医诊断依据、中医治法、方药(方名、药物剂量、煎服法等)、中医调护内容或必要的诊疗计划内容。

第二站:基本操作考试系由考生相互进行体格检查和中医、西医基本操作(15分钟);

①体格检查(内科基本体格检查)

②中医基本操作

③西医基本操作

第三站:临床答辩现场答辩(15分钟)。

①病史采集

②临床问答

③辅助检查临床判读

2)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是临床实践运用的内容,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于每年5月底上交学院,由学院组织评阅。

3)综合鉴定:

以实习计划、实习大纲为依据,综合考评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主要表现,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①毕业实习计划完成情况及各实习科目出科鉴定情况。

②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医德医风和组织纪律。

③毕业实习手册(或毕业实习考核鉴定表、试诊本)的记载及评语(详见综合鉴定评分表)。

综合鉴定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组成考评组,考查各实习科室科目完成情况,以单科实习考核表和实习考勤考核统计表为依据,按评分标准逐一评分。

2、其它本科专业:

1)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是与专业相关的内容,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由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指导、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

2)综合鉴定参考临床医学类专业考核办法执行。

五、考核成绩处理

1、社会实践:每次社会实践活动一个学分,共两个学分。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一门正式课程对待,并将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记入成绩册,对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2、预实习:考核结果纳入学分制管理,记为4学分,并纳入毕业实习考核环节,对预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3、教学实习:考核结果纳入学分制管理,记为8学分,对学生教学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重新补实习。

4、毕业实习:按照各专业毕业实习考核办法按实习考核要求分单项记成绩(以百分制,60分为及格),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纳入学生在校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毕业实习考核合格作为毕业条件之一,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作肄业处理。不合格者,可在毕业后申请补考一次,补考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仍不合格者,不再补考。

学校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湖北中医药大学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