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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8-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教学的管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实验教学必须有利于学生进一步掌握基本理论;有利于提高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实验技能和专业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研究精神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学态度,有利于拓展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

(二)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从培养目标出发,贯彻重在培养能力的原则;坚持研究实验教学的基本规律,贯彻系统性、开放性的原则;坚持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创造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验教学要按照各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求,发挥各类实验课程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不同作用,实现实验教学的整体目标。

二、实验教学环节的管理

(一)实验教学任务管理

1、实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课程(包括独立设课或非独立设课实验中的演示、示教、上机、验证、综合、设计等各种实验类型)应有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由各系、部(院)安排具有该门课程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编写和修订,由系、部(院)组织讨论审核,学院批准实施,并汇编成册。

2、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所有实验课都应有实验教材或指导书。验证性、操作性、综合性等实验指导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仪器结构和使用方法、实验内容、实验步骤、注意事项、数据处理方法等。设计性实验指导书,则仅指出实验目的、能提供的主要仪器设备和对实验结果的要求,具体方案由学生自己设计,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实验。

3、实验教学计划:教务处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在下达下一学期开课计划的同时下达实验教学计划学时,各教学部门(实验中心、实验室)应根据开课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实验课程,并在教学日历中安排具体的实验教学时间。

(二)实验教学过程管理

1、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不得随意减少或变更实验项目和学时。

2、实验指导教师应对实验教学任务进行认真准备,做好预试验,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状况,课前应向学生宣讲实验规则、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扼要讲明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操作技能,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

3、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随时纠正学生的不正确操作,解答出现的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注意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的独立操作能力和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课平时成绩登记册。

4、实验报告用学校统一的实验报告纸书写,要求字迹工整,画图清晰。实验报告的内容应主要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和要求、实验原理、主要仪器设备、实验内容及实验数据记录、实验数据处理与分析、实验结论、建议以及指导老师批阅内容、成绩等内容。

5、学生的实验报告应在教研室存档。教研室每学期将学生的实验报告装订成册,要求将该门课程所开设的所有实验项目的实验报告,以学生为单位装订成一本。

6、各实验室要重视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积极开设一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按照《湖北中医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暂行规定》组织实施。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利用现有实验条件进行课外科技创新实验或自主实验,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科技创新的空间,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验动手能力,按照《湖北中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暂行)》组织实施。

7、指导教师在实验课程结束后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记录本和实际教学情况,填写《湖北中医学院实验教学总结》,对本学期执行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等情况做出评价。

8、对首次指导实验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组织试做试讲,试做试讲合格后方能上岗指导。

(三)实验教学学生考核和成绩评定

1、考核办法及标准:根据本课程实验教学的特点和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以实际操作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每个实验项目均应按实验态度、实验理论及操作技能、实验报告等内容综合考核学生。

2、实验成绩评定与记载:学生实验课程的成绩原则上包含实验平时成绩和实验考试成绩。独立设课的实验课考核总评成绩,即作为该门课程的成绩记录在学生成绩单中;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实验成绩按大纲要求的比例计入该课程的总成绩。如果实验成绩不合格,该门课程总评成绩即为不合格。

3、实验教学检查:为全面了解实验教学状况,及时解决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各系、部(院)除加强日常检查外,每学期要进行期中和期末实验教学检查,并形成书面总结。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

三、实验课程的建设与实验教学研究

(一)通过实验课程内容体系的改革与创新,构建学生合理的知识能力结构,突出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实验课程建设纳入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范围。

(二)各系、部(院)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实验教学研究,实验教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掌握实验教学规律,总结实验教学经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教研室和实验室应积极地开展本学科的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制定实验教学研究计划,定期召开实验教学研究讨论会及经验交流会等。

(三)实验教学研究应围绕实验室建设、实验课程设置、实验技术、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实验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实验室管理等方面进行。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湖北中医学院实验课程教学总结 (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